广州市劳动仲裁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5-01-08 11:21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022-10-14 16:13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温州市各劳动仲裁机构联系方式1、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委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五楼507室(310013);联系电话:0571-851195662、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3/14楼;联系电话:0577888291323、温州市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绣源佳苑2幢2楼215室联系电话:0577-566898094、温州市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人防大楼1楼联 系电话:0577-869201385、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法院立案大厅1号窗口联系电话:0577-885180026、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联系电话:0577634836627、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4,中国电信永嘉分公司后面、永嘉县客运中心斜对面)联系电话:0577672251318、平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201-203联系电话:0577-598851339、苍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苍南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与湖滨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76868128310、文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栖云路14号C幢205室(老公安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577-5902626711、泰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温州市泰顺罗阳城北路153号人力社保局208室联系电话:0577-6758244212、瑞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瑞安市新商城四楼联系电话:0577-6500651213、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路557号市政府第
2025-03-20 16:46
广州民事案件律师收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2、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2022-09-19 11:39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09-22 17:08
劳动仲裁流程:
1、劳动仲裁程序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由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劳动仲裁审查受理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