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移送执行期间如何确定

刑事辩护 2024-06-29 11:12 标签: 移送 执行期间

1、法律只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并未规定移送执行的期间。申请执行的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和文义解释,移送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2年的限制,只要符合移送执行的条件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即可移送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王燕律师

王燕律师

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