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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怎么处理

其他 2024-06-27 10:36 标签: 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一般发生纠纷时,最常用的方法先是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应该沉着冷静。
2、当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如果关于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则应该介入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调解的义务,并且应该本着公平、平等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陈大磊律师

陈大磊律师

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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