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2024-03-11 18:40
2022-08-23 09:59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等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024-04-08 11:27
1、国家所有土地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2、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根据法律和我国现行的政权体制,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家所有土地的唯一代表,依法行使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4-01-29 16:15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相关法律规定: 1、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22-10-30 14:09
国务院。根据法律和我国现行的政权体制,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家所有土地的唯一代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具体形式上,可以由国务院直接行使,也可以委托地方人民政府或国有公司行使。在法律上明确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一是表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只能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三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