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后,原企业不用对职工补偿。公司并购后,原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要并购后的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就没有补偿。如果并购后的企业不继续履行合同,而是裁员的话,则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确定补偿。工作未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2-08-12 14:41
投资性公司允许外资并购。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范围包括外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直接通过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外资并购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
2025-03-25 11:28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4-10-09 10:07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2024-07-23 09:30
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2022-09-15 10:08
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泛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
外资企业是一个100%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按照国际税收惯例,我国应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因我国尚无单独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故外资企业也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