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
也就是说: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5、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
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
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表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022-08-19 10:14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也就是说: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2022-09-17 13:4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也就是说: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5.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表象。
2022-09-01 15:52
渎职罪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1、滥用职权类犯罪,滥用职权类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玩忽职守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职犯罪、“不作为”犯罪。
3、徇私舞弊类犯罪,徇私舞弊类渎职犯罪作为渎职侵权犯罪的一种类型,它的主要特点是行为人在实施此类犯罪中,具有“徇私”和“舞弊”两个特征。
4、侵权类犯罪,侵权类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活动秩序,致使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受到侵害的行为。
5、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2-08-05 15:06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有: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犯罪具有特定的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为自然人个人所有。
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
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但如果与单位的业务活动并无实质的关联,则一般不应视为单位行为。”
2022-08-08 15:47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中止则是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