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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仲裁怎么开庭

劳动工伤 2024-06-18 14:55 标签: 工伤纠纷 开庭 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与义务,并询问是否对其成员申请回避。最后是庭审调查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罗士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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