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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6-11 15:43 标签: 出售假币 立案 刑法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的立案规定是:行为人出售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马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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