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损坏他人财物拘留标准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其他 2024-06-06 15:21 标签: 损坏他人财物

律师解答损坏他人财物拘留标准:
一般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如果损坏他人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可以予以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周云律师

周云律师

江苏苏凌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