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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价值二十元拘留吗

刑事辩护 2020-09-22 10:40 标签: 损坏他人财物 损坏他人财物拘留 拘留

数额较小可以协商处理,则不需要拘留。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忠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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