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养牛。
农村住宅是农村中主要供从事农业生产者居住的宅院。
农业生产者居住的农村住宅,在组成上除一般生活起居部分外,还包括农业生产用房,如农机具存放、家禽家畜饲养场所和其他副业生产设施等。
有些地方规定养牛要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才可以养。
有关养殖户可以直接养殖,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
法律依据
《畜牧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 国家支持草原牧区开展草原围栏、草原水利、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基地等草原基本建设,优化畜群结构,改良牲畜品种,转变生产方式,发展舍饲圈养、划区轮牧,逐步实现畜草平衡,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2022-08-20 11:39
视情况而定。如果不属于规模型的养牛,只是家庭数量较少的散养或者圈养的话,法律对此不作要求;如果养牛数量达到一定数量,属于养殖场性质后,就需要先办理环评手续并报环保局审批后才能经营。
2025-04-29 08:32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但征收不是无偿的,更不能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3、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方不履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强制拆除,对于违法的建筑,可以不给予补偿而强制拆除。
2025-04-30 10:47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4-04-20 14:18
1、并不是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2022-08-10 11:15
农村住宅基地如何申请?农村住宅基地申请方法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