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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案件判无罪的可可以性大吗

刑事辩护 2024-06-05 11:53 标签: 无罪 公诉

1、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有众多专业人士审核把关,如果遇到疑难的,公安与检察机关都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讨论。
2、即使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也有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如果法院认为不构成的犯罪,一般会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在这样的程序下,最终判处无罪的可能性基本上就是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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