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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生育津贴政策?

劳动工伤 2024-06-03 14:02 标签: 生育津贴

广东中山生育津贴政策为: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按规定足额支付不低于生育津贴的工资给参保职工,当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的原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时,生育津贴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蒋素华律师

蒋素华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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