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 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建议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向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鉴于各地区相关政策存在差异,关于生育津贴的具体领取标准和特殊状况,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有关机构和部门。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仍需遵循当地政府规范和条例: (1)具有我国合法有效户籍身份的女性——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不论是否正在职业生涯中,只要曾经参与过本市境内的城镇社保系统并按照规定建构了个人帐户,便可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基本资格; (2)虽然并非本市居民,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的劳工合同并在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日常工作中及时缴纳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即通常所说的“五险”,那么在怀孕后生育期间同样可以享有相应生育福利; (3)申请并享用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应当满足国家、省级和市级的
不可以, 医保是没有生育津贴的,二者不可以通用,根据规定,企业所缴纳的医保是指职工生病住院时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生育保险针对生育而言的,一般情况下,员工只有在之前缴纳过生育保险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交的话肯定不能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
鉴于未持有合法有效的婚姻证书无法获取生育津贴,这是由于该项福利与婚姻状况密切关联。 在此,恳请各位务必注意,在提出生育津贴申请以及报销与生育保险相关的费用时,必须先行填写申请表格,方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生育保险男方不可以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男职工是无法报销生育险的。男方可以申请护理津贴,是生育保险的另一项补贴。
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如下: 1、生育女职员产假满一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核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7、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生育津贴一般是先打给公司,然后由公司给个人,一般无法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 一、生育津贴的费用是先到公司账户上。公司会根据在产假期间给职工发的多少工资,扣除后剩余的全部给职工。如果产假期间,公司没发基本工资,那报下来的生育津贴,公司应该全额给付。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二、生育津贴是否到账的查询方法如下: 1、社保官网查询。用户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网站,进入后查询自己的生育保险即可; 2、社保中心查询。用户可以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在服务窗口申请查询钱是否到账; 3、银行查询。
孕妇若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且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或被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可要求赔偿生育津贴损失。具体情形需结合辞退合法性、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及因果关系判断。 详细分析 一、违法行为下的赔偿依据 违法辞退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孕期女职工禁止被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同时需赔偿因违法辞退导致的生育津贴损失。 生育津贴的赔偿条件 已缴纳生育保险: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但因违法辞退导致员工无法通过社保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赔偿该部分损失。 未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直接违法,需按员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期间工资(等同于生育津贴)。 二、合法辞退与例外情形 合法辞退的例外 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严重过错情形(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 若已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仍可申领生育津贴; 若未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生育津贴(因其未履行法定义务)。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岗位调整等合法原因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但辞退行为未针对孕期女职工且程序合法,员工可正常领取生育津贴,但不得主张赔偿金或额外生育津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