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通过招聘、筛选后将合格的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而用工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5-02-14 14:08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只需具备“一性”就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于“临时性”“替代性”比较明确,而“辅助性”岗位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差别很大,在实际操作中予以明确确实有一定难度,因而,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当
2022-09-20 10:33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2024-09-04 10:02
劳务派遣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新兴的劳工管理模式,其具体含义表现为,由劳务派遣中介因应市场需求与供需,与广大劳动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之后再将这些劳动者输送至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组织进行实际工作的过程,同时由接收机构根据约定付费给派遣机构以形成相应的服务费用体系。
在此类模式下,尽管劳动者名义上隶属于派遣机构,但他们实际上并非百分之百地服务于该机构,而是面向更广泛的用人单位展开工作。
其初衷和动机,主要在于解决传统劳资关系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比如就业形势摇摆不定、薪资待遇难以公平化及改善等。
相比于传统模式,劳务派遣所具备的显著优点在于,能够使劳动者在较短时间内获取相对稳定且可靠的就业机会。
2024-07-26 09:38
1、派遣工被辞退的,有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4-04-09 11:29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的流程: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