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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5-28 14:23 标签: 上诉期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内容:
1、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就是说,当事人如果对判决和裁定不服,需要在此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抗诉。在这期间,当事人可能由于一种原因,错过了上诉期,未能及时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刑事案件超过上诉期限,未提出上诉的,判决生效。但是,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石俊杰律师

石俊杰律师

山西尚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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