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需要由违建者及时的转移,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该通知违章建筑的建设人自行拆除;
2、如果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该通知强制拆除的期限,房屋内的物品不转移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5-03-30 15:54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需要由违建者及时的转移,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该通知违章建筑的建设人自行拆除;
2、如果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该通知强制拆除的期限,房屋内的物品不转移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024-10-10 10:59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需要由违建者及时的转移,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该通知违章建筑的建设人自行拆除;
2、如果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该通知强制拆除的期限,房屋内的物品不转移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025-04-29 08:44
不论哪年的违建都可以随时拆除。但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不拆,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可不拆,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可不拆。
2025-06-06 14:59
第一步:
发现违建。
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
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
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
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
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
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
实施强制拆除。
2024-04-10 15:26
1、违章建筑可以强拆。
2、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
3、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4、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