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装修质保期国家规定的内容

建筑工程 2024-05-18 10:27 标签: 质保 装修

根据近期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明文规定:
在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正常使用环境之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法定保修期限为两年;对于存有防渗漏需求的厨房、卫生间及外墙等部位,其相应的保修期限则延长至五年,而这个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予以计算。
此外,同样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这部重要法规里,对正常使用环境之中的屋宇建筑工程所提供的保修期限亦作了明确规定:
屋顶天花板、厕所及墙壁的防渗漏质量保障年限提升至五年,而对于电线、水管、空调管线以及精装房内部装修的零件等部分,其保修期限则缩短至两年。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的质量保障期限之内,若在确保设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出现了任何质量问题或缺陷,那么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维修任务,并且所有的保修费用都将由问题所在方负责承担。
同样地,建筑物工程的保修期限则按照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进行起算。
最后需注意的是,住宅内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并不与建筑工程保修期限相提并论;在《住宅质量保证书》这一重要文本之中,也列出了关于保修期限的相关规定,例如屋面防水的保修期限规定为三年,而墙面的保修期限仅为一年等。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宋文照律师

宋文照律师

山东法德利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法律顾问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