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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老师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劳动工伤 2024-05-08 11:03 标签: 试用期 省编 辞职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若因个人原因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即可。
这种情形下,劳动者辞职是完全基于其个人意愿和选择,只需对有关事宜进行妥善处理并准备好相关手续,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当然,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也无需对此类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出现因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法规而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福利待遇等),那么劳动者便无需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也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他们有权立即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务关系。
此外,劳动者如果非法或者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解除与其所在岗位的劳动合同(即“不告而别”),则用人单位不必为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而且同时可以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例,要求劳动者对因其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使用扣除工资的方式来作为赔偿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申玉淑律师

申玉淑律师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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