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确权确权原则:
第一条: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面积为准。
测量时,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应该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在土地四至范围内面积进行测量,据实登记颁发证书,多出的面积不得强行收回。
第二条:已经占用得到补偿的原则上确权时扣减。
也就是说之前农户承包的土地已经被依法征用且得到了补偿,在本村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原承包地的面积中减除,不再确权登记。
第三条: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照原用途和面积确权。
对因国家及地方修路占用的土地,在确权登记时按照原来的面积和用途确权登记,但对征用后多出的承包地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免发生新的纠纷。
第四条: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在村、组内因修建公路、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经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予补偿的,不计算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然按照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
第五条:在第二轮承包期间,村里动过土地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本着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原则,通过村民或小组协商,形成决议,按照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
第六条:没有批准进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没有经过批准,自行在承包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以及其他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2025-03-26 15:25
若土地证上记载的面积或亩数值与其实际测量所得数据存在差异,理应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基准,相应的所有权人可动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至土地证登记机关进行更正登记申请:
首先,必须提交土地证原件;其二,为了证明该错误登记的事实,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据性资料;
最后,还需准备好其他必要的辅助性资料。
2022-11-19 09:08
征地补偿关于斜坡山的面积是按照实测面积来计算的,工作人员在测量斜坡山的面积的时候,现在都有着专业的测量仪器可以精确的测量出山体的具体面积。一般来说,直接使用仪器绕着需要征收的土地走一圈面积就已经出来了,或者是使用无人机沿着边线走一圈直接就会有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024-07-09 08:55
征用土地有斜坡的,测量面积是通过直接使用仪器绕着需要征收的土地走一圈,面积就已经出来了,或者是使用无人机沿着边线走一圈直接就会有面积。工作人员在测量斜坡山的面积的时候,现在都有着专业的测量仪器可以精确的测量出山体的具体面积。
2024-07-31 10:21
农村土地确权多余土地的处理是: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村民因继承取得的,不在此限。
2022-09-01 10:23
得到的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应当认为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