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
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9-03 10:37
在符合无需判处刑罚或准予免除刑罚等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相对不起诉即可以被视为无罪处理。
相对不起诉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已被正式确认为犯罪的嫌疑人都,只不过由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检察机关据此作出不起诉的决议,从而将诉讼程序终止于检察院内部的审查阶段。
2025-07-19 10:21
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也不意味着就不是犯罪嫌疑人了,这是由于如果是因为犯罪证据不足检察院才没有提出公诉请求的情形,后期如果收集到了足够证明某单位、公民犯罪了的证据,那么检察院依旧可能会向法院起诉。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措施是:立即释放、解除扣押、移送有关机关等,对于检察院根据审查的结果,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后,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4-04-26 14:05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不再犯,就没事了。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1-16 11:04
检察院不起诉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24-04-16 13:34
1、过了追诉期并不属于无罪,而是公诉机关不再追究。一般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丧失了追诉权,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然可以进行审判。
2、因此对于追诉期的适用,应该根据是否进行立案和受理来进行确定,保障刑事诉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