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主要区别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务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5-02-08 11:44
关于临时占地补偿的有关政策是:临时占地可以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并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参考。临时占用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损失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需要增加安置补助费。
2025-03-22 14:35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10-08 09:37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规定: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2022-09-03 16:15
合法工作者保障临时工的劳动法均应享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没有签合同,但是临时工为你单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辞退时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2023-08-17 15:33
土地转让注意事项如下:1、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2、确认转让方是否享有合法土地使用权;3、是否属于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权;4、通过评估,确认转让价格;5、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