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那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怎样办理的?
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然后,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最后,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2022-09-24 10:21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024-07-09 09:20
可以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向区城乡规划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书面申请书、明确变更的原因及内容,同时提交原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拟变更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本、总平及施工图、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交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2024-09-27 13:5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人防审查意见书;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建筑施工图;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本等。
2025-05-17 09:35
可以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向区城乡规划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书面申请书、明确变更的原因及内容,同时提交原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拟变更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本、总平及施工图、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交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2025-01-24 11:39
作为申请人的您需要向规划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该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查;其次,当审批部门收到您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通知书》之后,他们需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就此提出详细的审查意见并且签署明确的结论;
最后,根据各并联审批单位所提供的《审核意见书》,我们规划窗口将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并据此为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