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拖欠工资多久就失效了

劳动工伤 2024-04-22 10:29 标签: 拖欠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就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其他的情况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占静律师

占静律师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