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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可否异地理赔

劳动工伤 2024-04-22 10:28 标签: 工伤保险

可以。用人单位在住所地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在异地工作工伤工伤的,在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杨怡娴律师

杨怡娴律师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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