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故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职工在试用期间受到的伤害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8-05 15:27
骑手受伤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判定外卖配送员所受事故伤害是否系因工作原因所致,与其是否打卡上班、是否接单、是否处于取送餐过程紧密相关,如果没有接受配送任务,则无法认定在此期间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工作有关。
2024-05-27 10:41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其实可以这样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024-06-06 14:58
劳务关系是指劳务者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能适用工伤赔偿。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责任,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规定处理。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5-02-17 10:03
劳务关系是指劳务者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能适用工伤赔偿。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责任,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规定处理。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5-03-18 15:15
(1)造成一般伤害
(未达到残疾)的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工伤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的工伤赔偿项目: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工伤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