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4-05-11 11:18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022-08-11 16:04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2-08-12 11:45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程序: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诊断;委员会鉴定;签发鉴定结论。
2022-08-17 15:07
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检测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021-03-10 16:20
劳动能力鉴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