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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职工是不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工伤 2024-04-11 10:43 标签: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保险待遇仍能获得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用人单位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章春雨律师

章春雨律师

安徽道同(徽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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