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告知单位,且对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单位扣除其一个月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2-18 09:11
辞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自离会造成以下影响: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辞职不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的,但是一般离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存在以上分享的情形时,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但是不管怎么样,最好不要擅自离职,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23-02-18 17:25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 根据法律的规定,过了试用期员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 那么如果不通知用人单位自离的话,有哪些后果呢? 自离会造成以下后果: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那么如果离职之后,单位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 辞职之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维权: 1、可以和公司直接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4、申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要求通知单位,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遇到有些企业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通知”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把辞职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单位的同意。
2022-09-07 10:26
提前一个月辞职,并不是必须要干满一个月,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2-08-11 14:26
辞职提前一个月不批怎么办?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走人,不需要领导批准。如果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2-18 17:09
辞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提前一个月; 2、如果是在试用期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3、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到时间才可以走人; 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那么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那么如果是正常离职,不通知用人单位自离的话,有哪些后果呢? 自离会造成以下后果: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要求通知单位,而不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遇到有些企业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通知”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把辞职的信息传达到单位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单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