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5-28 14:44
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023-08-17 15:53
征地有争议不可以动工。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应当就征地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5-11-07 09:39
关于有争议性的土地,一般上来说该块土地是不适宜进行建筑物建设的。
然而,如果因为建筑物的建立而引起了争端,并且双方无法通过和解达成协议的话,那么他们则应该向所在地区的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加以解决,若是涉及到土地权益方面的纠纷问题,他们还可以向县级以及以上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以寻求解决方案。
2025-05-16 11:22
土地确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部门提出异议,由其查明土地情况后进行处理。
土地确权后,如果因土地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由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12-20 08:59
宅基地确权有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