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离婚。签字不是离婚的必然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10-29 13:41
2022-08-24 14:36
2024-03-05 10:58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2-09-01 14:48
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使对方不签字,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没有破裂,即使一方签字,法院也可以判决不准予离婚。
2022-09-19 08:48
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自由的,一方提出离婚,当然可以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在审理之后,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五种法定情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