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领取程序为:
1、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在其受理申请之后提交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
4、工作人员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真实一致等;
5、审查通过之后当场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020-09-26 11:45
法院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2020-12-02 19:04
首先需起草诉状。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021-02-22 15:40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通知双方;
7、庭审。
2022-08-12 10:54
离婚的法律程序是:
1、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是,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
2、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
2022-10-19 17:13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电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