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案件发回重审可以不同意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0-10-10 10:59 标签: 离婚案件发回重审 不同意离婚

可以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吴李燕律师

吴李燕律师

山东大捷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