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律师该如何调查取证

刑事辩护 2022-08-17 17:07 标签: 刑事律师 调查取证

律师可以自行或者经许可查阅、摘抄、翻阅、复制案件相关材料,可以请求检察院、翻阅调取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且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证人等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汪太华律师

汪太华律师

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