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视为严重过错,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1、进入高速公路、全封闭道路诱发事故的;2、信号灯禁行时,横过道路诱发事故的;3、翻、跨、钻隔离设施诱发事故的;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路段,在车辆临近时(紧急刹车无法避免事故的情况),急穿马路或中途倒退折返诱发事故的;5、夜间在车行道躺卧诱发事故的;6、嬉闹、玩耍、突然闯入车行道诱发事故的;7、攀爬车辆诱发事故的。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2021-03-10 17:12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2023-04-17 14:51
发生交通事故不赔偿的诉讼规定为:当事人能携带起诉状、身份证、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费用的票据、单位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8-12 11:07
借用别人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是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是应该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所有人和管理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1-02-20 11:18
2020-10-15 17:15
按照法律规定,现实中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