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婚姻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2-08-20 16:37 标签: 婚姻过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过错方具体有以下四种: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我国,只有当夫妻一方有上述错过行为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周倜律师

周倜律师

江苏韬冠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