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用。一般是招标人需要写报告给上级监管部门(即招标文件备案部门)申请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取得上级意见后,在进行下一步(根据上级批复或指示,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公开招标的都需要公示。
1、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操作规范性是有保障的,所以质疑只能是在公示期间提出。可能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你沟通时疏忽,不知道有质疑。
2、质疑供应商不可能看到你的投标文件,但其对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有一定了解。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质疑。
3、甲方或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的情况很少见,如被发现处罚很严重。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质疑后,应当组织专家对评审过程和资料进行复核、并答复质疑人。
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
又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23 13:4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是7天。
工程建设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022-11-23 16:16
中标后甲方不可以取消项目。
中标后甲方不可以废标。如果无故废标,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事实理由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生活中,中标结果出来后,中标人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利润低、承接了更好的建筑工程等各种原因,而弃标的。而面对中标人弃标的,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才能尽可能保障自身权益。一般而言,招标人可以如下处理: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至于最终是选择第二中标人,还是重新招标,需要招标人集合实际情况来权衡的,情况不同,选择不同,结果也不相同。2、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弃标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由于国家政策变动、社会骚乱、地震洪灾等原因,导致中标人不得不弃标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实践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中标人弃标的,该如何处理,最终仍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灵活应对,妥善处理。
2022-11-22 10:02
中标后甲方不可以废标。如果无故废标,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事实理由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2-11-23 16:27
中标质疑函回复时限是七个工作日。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七个工作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结果一般都是发出公告的,若是投标的单位对公告的内容存在质疑的,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一)投诉登记投诉收件签收单及相关证据目录:1、投诉书;2、投诉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质疑函及质疑答复;4、所有收件和寄件的时间证据及相关证据材料。(二)投诉管辖审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审查投诉书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2022-11-22 10:07
中标质疑函回复时限为三天,自收到异议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