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信息的查询:可以聘请律师查询,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查询。为方便当事人立案,如果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需要向法院提供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5-08-14 16:50
关于上述情况确被告有两种情况:
一、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2023-06-06 10:26
行政诉讼中更换被告的,需经过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不适格,在法院通知原告变更被告的情形下可以变更。被告选择错误的,原告也可以放弃本次诉讼,变更被告后另行起诉。
2023-05-16 10:18
行政诉讼列被告的方式是:直接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
2023-05-16 10:29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当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4-23 10:27
行政诉讼不作为被告可这样确定: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