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可以的。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应就可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拆迁安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第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那么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以。 对于拆迁中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适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范围为: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律师的收费标准由多个因素决定,包括案件的性质、复杂度、涉及的金额、律师的经验和声誉等。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通常按件收费,具体金额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如果案件涉及财产问题,那么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会按照争议标的额的百分比来累计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在一些地方,律师协会会发布律师收费指导价,但这只是指导,具体收费还需要律师和客户协商确定。 对于行政诉讼,因为涉及到公权力的行使,案件的性质和复杂度可能会比较高,因此律师费可能会相对较高。但具体的收费标准还是需要咨询具体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 总的来说,选择律师时,不仅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是不会停止执行的。如果出现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应裁定停止执行。比如说当事人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是如果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是这样的一种行政执行,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情况下,在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行政复议后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是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的。 提起的时间,前者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后者为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