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2-09-08 14:03
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查,再予以责任划分。如果司机无超速,无违章,行人违章横穿,闯红灯,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应由行人承担,司机无过错负次要责任(未认真观察路面情况)。
2021-02-04 13:48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3-08-24 16:29
交通事故责责任划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2022-08-23 11:27
行人横穿马路,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属于过失相抵。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过失相抵既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
2022-08-20 13:34
行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这起事故完全是行人自己不遵守高速公路管理,擅自翻越所致。
正常行车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行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因此行车人可以减轻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行人自己承担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