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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元,会被拘留吗

损害赔偿 2022-08-27 09:06
一般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足两千元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当然能够在派出所的调节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不处罚,也不会留下违法记录。但是对方拒绝赔偿,而且还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的,就是要做出行政处罚了。故意损毁财物,金额较小的,最低也是5日以上拘留,没有单处罚款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张军昱律师

张军昱律师

广东商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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