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第七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023-05-05 15:22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2、员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024-04-17 11:16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认定: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
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动的;
第二、挪用资金的时间。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是超过三个月未还。
2024-12-16 09:34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规定指出,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职员,凭借其职位及职责的权限优势,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或借贷给他人,只要涉及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即应当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追诉:
(1)挪用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人民币之间,且该款项超出了三个月尚未归还;
(2)挪用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人民币之间,用于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商业活动;
(3)挪用金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人民币之间,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也被认定为“归个人使用”:
(1)允许本单位的资金被其本人、亲戚朋友或者其他人擅自运用;
(2)以个人名义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
2025-02-13 17:00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12-19 10:34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认定: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
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动的;
第二、挪用资金的时间。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是超过三个月未还。
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