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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08-12 17:06 标签: 偷越国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l)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二~2人的;(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1)一次组织50人以L偷越国(边)境的;(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L的;(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出入境管理部门管辖的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20一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一4次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一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一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张明利律师

张明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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