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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配偶隐瞒精神病史离婚的需要什么东西

婚姻家庭 2022-08-29 13:4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需要鉴定,并且有证据证明确实隐瞒精神病史。对于精神病,这要经过鉴定,确定是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如果经过鉴定,不影响婚姻的话,是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的。
民法典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朱鹏律师

朱鹏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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