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2-08-24 15:32
1、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权利。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3、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4、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5、调查取证的权利。6、辩护律师有收取劳务费的权利。
2022-08-24 11:03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亦称分支机构或驻地机构,如中央邮政、铁道、海关等机关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外交部在国外的使、领馆。
2022-09-14 16:15
报关需要资料如下: 1、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 5、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6、出口收汇核销单;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出口货物明细单; 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10、其它有关单证。
2020-10-31 13:48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8、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022-08-23 15:54
1、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2、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 诉讼帮助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