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预售合同没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2-08-10 09:23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五)、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六)、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2022-08-27 11:01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
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
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
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1-01-31 11:11
在销售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签约双方应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有效期是该预售房地产的预售期限,当有效期到期,而该项目房地产的销售有不符合上述使用现售合同条件时,开发商需要重新领取新的预售许可证方可继续销售房地产。
在这里要提醒您,要看开发商销售的是期房还是现房,不能以是否“现有房屋”作为判断标准,应该先看开发商是否能够提供已经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法律文件,再看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是不是由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2022-08-12 09:50
没有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022-08-20 11:29
无效了,在起诉前,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该合同自始无效。虽然案件审结前,开发商具备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但是根据该司法解释仍然会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