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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证据怎么收集

婚姻家庭 2022-08-27 16:38 标签: 离婚起诉 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
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银行的开户行及账号、股权登记、财产协议等。
第三,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条。
第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双方经济收入、家庭氛围、教育程度、子女意愿、证人证言、父母与子女的依赖程度等。
第五,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亲密照片、录像、书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蔡亚律师

蔡亚律师

云南民定律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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