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过程中可以主张的补偿款包括临时安置费用、搬迁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025-03-25 11:47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承租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的费用,承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书,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2023-05-09 14:49
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一般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2022-08-12 16:07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022-08-12 13:39
首先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达成一致,就会先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会一式四份,由拆迁人拿一份,被拆迁人拿一份,向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份,也会有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一份。
所以说个人手里面的拆迁安置协议丢失,这个并不能否定你与拆迁部门针对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达成了一致。这个你大可不必再去补办拆迁安置协议。
另外,所谓的补办一般限于比如房产证、土地证这一类证书,而拆迁安置协议属于一个行政合同,不存在补办的问题,会涉及到补签协议的问题。
如果确实不放心,想要手里拿到一份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可以向拆迁部门说明情况,并且登报挂失后,与拆迁部门重新补签一份安置协议即可。
2024-04-23 14:40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完成签约并搬迁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和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不足45m2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8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