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法医鉴定有效,不得超过三十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1-02-22 15:34
交通事故做法医鉴定有效,不得超过三十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4-09-11 10:39
要进行法医鉴定的,可以在伤者伤情稳定后一个月内进行,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规定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021-02-20 16:22
2021-02-22 10:42
2018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1-02-22 15:24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一、评定时机:《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