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自愿合意的可以先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22-09-24 16:32
庭前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诉讼费用减半。
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且需要法院出具调解裁定书的,诉讼费用减半,已经交纳的,法院会依法退还。在法院立案前就已经调解结案,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2022-09-23 11:58
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022-10-14 13:36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3、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4、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相应的数额、履行期限;
5、组织签订调解协议。
2022-08-11 17:05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3、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4、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相应的数额、履行期限;
5、组织签订调解协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申请。
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2024-11-14 09:34
开庭前调解就是当事人在法庭前自愿协商解决问题,无须再次审理便可直接由法院制作调解书。
我们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首先进行调解,如失败,则进行判决。
在法院处理民事案件时,我们会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分清责任后进行调解。